專家:為人工智能籌劃法律保護
人工智能的法律保護與法律糾紛,已經拉開序幕。科學家、律師、投資人在關注人工智能產業的時候,勢必需要回答:如何為自己的人工智能產品制定法律保護戰略,法律保護成為人工智能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給機器人起名字需要商標品牌戰略,機器人的形象涉及版權和外觀設計,機器人的大腦與算法如何保護,機器人也有隱私或數據需要保護,這些問題都在挑戰我們現有的法律制度,挑戰創造者的經營管理,需要我們作出思考和應對。
我們現在強調,在現有法律體系內,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人工智能產業。然而,面對產業格局調整,法律也將作出變化,因此人工智能之法律保護攻略也將成為一個需要在變化中討論的話題。
人工智能正在全面走進我們的生活。在這一背景下,人工智能的法律保護,也隨之成為社會熱切關注的話題。
早在2013年,小i機器人和蘋果siri機器人之間就曾因為法律糾紛打得轟轟烈烈。這場戰役首先是小i機器人提起的,它先起訴蘋果siri侵犯自己的專利權,主要是涉及小i機器人的一項專利一種聊天機器人系統。最后,2015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決,最終支持蘋果siri的主張,這在某種意義上也意味著小i機器人專利面臨被宣告無效的風險。
小i與蘋果siri機器人法律之爭還僅僅只是開始,隨著人工智能產業格局日益凸顯,科學家、律師、投資人在關注人工智能產業的時候,勢必需要回答:如何為自己的人工智能產品制定法律保護戰略,法律保護也就成為人工智能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給機器人起名字需要商標品牌戰略
機器人像人一樣也會有名字,如谷歌的alPhogo、IBM的Watson、微軟的小冰、蘋果公司的siri、HOW,每個機器人都有屬于自己的名字。民法上專門設置了姓名權來保護人的名字,機器人還不具備像人一樣的主體資格,它的法律地位更像是一種商品,而機器人的名字更像是商品的商標。因此,涉及機器人名字的法律問題,不是姓名權的問題,而應當劃歸商標法的范疇。
商標具有獨占使用的問題,機器人的名字一旦被注冊為商標,它就具有專有使用權,工業機器人維修,HOW被注冊為商標,那么也就意味著其他企業便不能再使用這個名字給同類機器人命名。
一個好的品牌可以給企業帶來源源不斷的價值,機器人名字作為商業品牌,也就意味著它背后的商業利益。隨著機器人時代的到來,會有越來越多的機器人需要自己的名字,毫無疑問,類似于嬰兒的起名難問題也終將在機器人領域出現。從人工智能品牌戰略的角度,機器人企業有必要為自己的機器人名字提前做好品牌儲備。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可分為文字和圖形兩種形式,前面所提機器人的名字更多屬于文字商標的范疇。應當說,文字商標與圖形商標各有所長,文字商標朗朗上口有利于口頭傳播;而圖形商標又能帶給客戶更為形象的視覺體驗,像肯德基的老爺爺圖形商標、耐克的打勾圖形商標,都會讓消費者一眼便可識別。對于機器人商標,除了申請文字商標,還可以同時申請圖形商標,比如將機器人的卡通形象或是它的顯著造型申請為商標,同樣可以起到增加消費者識別的作用。
一旦給機器人起了好的名字(或logo),就需要即時注冊商標。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法奉行在先保護原則。同樣的名字,誰在先申請,就會將商標權授予給誰。
然而,在機器人商標申請過程中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即類別選擇的困難。按照《國際尼斯分類標準》,商標共分為45個類別,比如服裝屬于25類、法律服務屬于45類等。人工智能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現有的《尼斯分類表》中還沒有專門的分類,所以只能找最貼近的產品,比如第7類中有機器人,以及第42類中涉及軟件開發之類的產品都有必要做重點保護。
機器人的形象涉及版權和外觀設計
機器人與人一樣也有自己的形象,如仿人機器人會表現出類人的形象,仿生機器人則會模擬各種動物的形象進行設計,機器臂又以人的手臂為原形進行設計,而掃地機器人又多以圓餅型為主(這與其方便掃地有關)。還有一類機器人是沒有立體形象的,如HOW機器人,它是幫助人類完成思考的,所以它并不需要立體的實物形象,當然,為了更好的用戶體驗,也會為它設計一個虛擬的形象。
每一款機器的形象都花費了設計師的巨大心血,一款別具匠心的設計也就存在著較大被仿冒的可能,那么保護好機器人的形象也是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涉及到形象保護的,首先考慮的就是版權法的相關規定。機器人的形象可以劃歸美術作品的范疇,機器人企業作為美術作品的設計者(或者委托設計者)對機器人形象享有版權,從這一意義上講,擅自使用他人機器人形象的行為即屬于侵犯版權。
說到機器人的形象問題,我們會發現,它有一個特別突出的特點:機器人的形象會與它的功能緊密聯系在一起,比如機器臂形象無論如何不能設計成掃地機器人模像,仿人機器人也不能設計成像掃地機器人樣子,道理很簡單,機器人的外形緊緊地關聯著它的功能和用途。顯然,一般的美術作品,它僅僅只是一個藝術品,并沒有所謂功能的要素,這也使機器人的形象與普通美術作品有所區別。
那么,在知識產權法上,還有一個與機器人形象更加契合的概念,即外觀設計專利。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可將產品具有新穎性的外觀申請為專利,即外觀設計專利,一旦取得了機器人外觀設計專利權,對這一形象便具有專有使用的權利,對于他人的擅自使用可提起專利侵權的訴訟。
顯然,關于機器人的形象既可以尋求版權法的保護,也可以尋求專利法的保護,只不過兩種保護形式的維度是不同的,版權法上保護更注重是復制這個概念,專利法上更注重產品的概念,因此一旦涉及產品概念的,最好選擇專利法的保護。比如,為防止他人生產同類機器人而使用自己的機器人形象,最好選擇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然而,一旦涉及到復制概念的,最好選擇版權保護,比如如果僅是將機器人形象用在畫冊里或者機器人玩具則最好選擇版權法的保護。
此外,版權和專利對在保護機器人形象方面還有很多其他的區別,比如,在保護期方面,版權保護期為50年,要長于外觀設計專利的10年保護期;在侵權主張賠償時計算方法也有所不同,因此到底選擇版權保護還是專利保護,需要應具體案件不同而不同。
機器人的大腦與算法如何保護
機器人的大腦負責機器人的整體運算,它是機器人靈魂。機器人會具有什么樣的人格屬性,包括智商指數、幽默指數、情商指數等等,都是由機器人的大腦所決定的。當下人工智能領域最為頂級的人才在于設計機器人的大腦。說到機器人大腦,自然離不開算法的概念,其中會涉及到大量高等數學如微積分、統計學方面的知識。